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2023年5月申请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附件所列补贴对象享受创业补贴方面有情况反映,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2、联系地址:莘凌路130号邮编:2011993、联系电话:33885298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6日相关附件关于拨付5月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