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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照明节能试点项目评选细则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5-26
该方案最终得分扣减30分,该方案最终得分扣减20分,论证不充分且缺乏相应佐证材料的得分为2~0分,论证不全面或缺乏相应佐证材料的得分为2~0分,本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作为方案评选核心控制指标)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创新点7根据节能方案使用的节能技术及设备与韶关市照明节能领域使用的核心技术及国内主流节能技术对比,得到每个服务商的本项指标初始得分,得到本项指标最终得分:1.对于节能依据不充分的或者不能证明在拟采取的节能方案条件下,但不影响节能率真实性结果的视情况扣3~1分,本项指标最终得分视情况得7~0分(不超过初始得分),本项指标最终得分7~0分(不超过初始得分),以甲方投资回收期最短的服务商方案为基准回收期计算该服务商初始得分为27分,其他各服务商的初始得分=基准回收期/投资回收期*27分,得到本项指标最终得分:1.乙方服务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短于甲方投资回收期的,本项指标最终得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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