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比例根据基金定位予以差异化安排,市级引导基金对产业类基金的出资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25%,对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海洋基金等重点支持领域设立的基金出资比例可以达到30%,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可按照控股比例折算为市内投资金额,跟投金额可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市内投资金额,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四)熟悉德州市经济发展布局及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参股基金,剩余部分由引导基金和其他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可采取不同比例的差异化让利政策,引导基金不予让利,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