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11日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商务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财政按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国铁郑州局集团,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推出年度十大城市文旅消费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发布30个网红打卡点、10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七、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要重点向剧本娱乐、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文旅项目倾斜,(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文物局、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