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公安局、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肇庆市投资促进局(中心)关于印发《落实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工作指引》的通知(肇人社发〔2022〕17号)等文件,我局对2023年高要区第一批用工十条补助资料进行了审核(见附件),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758-8360073附件:2023年高要区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名单(第一批)附件:2023年高要区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名单(第一批).xlsx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