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市级金牌旅游村的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意见》(第1331号)收悉,经市委主要领导明确金牌旅游村项目采取PPP方式建设,无法通过PPP模式实施市金牌旅游村项目,采用专项债或银行贷款模式解决金牌旅游村资金问题,为更好地推进市级金牌旅游村建设,听取了县文旅局《关于推进宁德市金牌旅游村建设的建议》的汇报,原则同意了县文旅局《关于推进宁德市金牌旅游村建设的建议》,并明确了以下几点事项:1.由县旅投公司作为市级金牌旅游村项目的业主和政府出资代表,县前期办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县旅投公司负责统筹解决项目资金拼盘问题,金牌旅游村的项目资本金由县财政局拨款至县旅投公司,项目完成后由县旅投公司予以支付,为加快推进金牌旅游村项目的融资进度,可有效解决我县市级金牌旅游村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督促县国资中心、旅投公司加快推进项目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