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中小发展〔2023〕173号)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长沙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1)已经申报2023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除外),不得申报本专项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本专项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窗口平台改造完善,支持重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重点支持申报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融资促进、创新创业等活动,三、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资料2023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二)区县市、园区网上审核报送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各区县(市)的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在网上联合审核项目并提交至省工信厅或财政厅,(三)时间要求湘江新区、各区县(市)、长沙经开区网上审核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0日(必须同时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附件:1、2023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2、2023年度服务能力提升和服务业务补助项目汇总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