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区街道方子权、刘婉嫦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8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向南区街道办事处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街道城南二路1号326办公室联系人:雷应川联系电话:0760-88892903附件:1.南区街道方子权、刘婉嫦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2.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总平面示意图3.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效果示意图附件:1.附件1:南区街道方子权、刘婉嫦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docx2.附件2.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总平面示意图.pdf3.附件3.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再开发方案)效果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