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通过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审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取消其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同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情况有异议的,可携证据材料提出陈述和申辩,如在公示期结束当天仍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引进人才入户人员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受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203室电话:020-81378224附件:荔湾区2023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人员名单公示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