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机经发[2021]29号)文件安排,通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项目实施,项目完成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现对项目内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反映给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915-6821741附表:宁陕县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项目)资金公示表.docx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