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2〕30号荔城区民政局: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三社联动”项目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莆财社〔2022〕29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三社联动”项目市级补助经费共计10万元(其中:北高镇美澜村5万元,拱辰街道拱辰社区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将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2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目,二、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此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附件1)随文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资金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市级“三社联动”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2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