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步伐对企业自主申报、新引进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团队)及同等次人才的,第三条加快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对新落地在泽国的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团队)创业创新项目、大院名校项目、战略新兴项目落地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第四条鼓励高层次人才项目做大做强对成功新落地在泽国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实行产业化奖励,当年完成主营业务突破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第五条鼓励高层次人才项目租用或购买泽国镇内厂房对高层次人才项目租用泽国镇范围内厂房开展研发、生产经营的,当年完成主营业务增长达到或超过35%(主营业务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当年完成主营业务增长达到或超过40%(主营业务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当年完成主营业务增长达到或超过50%(主营业务1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当年完成主营业务增长达到或超过60%(主营业务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当年完成主营业务增长达到或超过80%(主营业务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新设备单台超过6万元(含税)以上,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第十条鼓励企业购置本地设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经立项备案(2022年1月1日以后),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泽国本地企业生产的新设备单台6万元(含税)以上,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