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5-22
第五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系统项目的规划审核、绩效评估和全口径备案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申报、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绩效目标以及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放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提报信息系统项目立项申请,拟验收项目应将验收报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一)项目申报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网络、服务器、机房、应用系统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按照《聊城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要求,第三章建设和资金管理第十二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系统项目库,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报告,部门已建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提升改造,或者拟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能够按要求进行信息共享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部门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能进行信息共享,但是确有必要建设或者保留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并报高新区“首席数据代表”批准后,方可建设或者保留,(一)对于未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或者重复采集数据的政务信息系统,(二)对于不符合密码应用和网络安全要求,未按等级分级保护标准要求建设,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政务信息系统,不安排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第四章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第二十三条综合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前应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有关规定,信息资源共享的完整性、时效性以及网络安全情况是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经费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五章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共享的要求,是否符合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更多精选

  • 2023-05-22 00:00:00
  • 2023-05-22 00:00:00
  • 2023-05-22 00:00:00
  • 2023-05-22 00:00:00
  • 2023-05-22 00:00:00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2023-05-22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