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6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7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山开发区经贸办常山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纾困解难三十条措施”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常侨区经贸办〔2022〕8号)文件)要求,经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属地主管单位受理审核,福建省长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闽正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欣亿达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申报企业防护用品支出补贴资金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到我区经发局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