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扬科发﹝2023﹞18号)文件精神,景区经发局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扬州市智慧交通(国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合格,现撤销扬州市焦化煤气净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