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办法(修订)》(镇经信〔2022〕37号)、《关于开展2023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3〕38号)精神,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认定和多家单位资格联审,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汪伟等29人的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电话:0574-89287145附件:2023年镇海区民营企业管理人才拟认定名单.docx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