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工信规字〔2023〕2号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业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22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3〕1号),第二条【稳生产补贴】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第三条【稳动能补贴】对2023年第一季度首次实现月度新增且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二)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月度新增的工业企业由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区统计部门反馈企业名单确定,(三)符合本条款规定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本细则第二条扶持,且2023年一季度产值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补贴金额与国家、省、市扶持合计不高于企业实际支出展位费,同时又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或重点项目扶持规定的,第九条申请本细则扶持资金的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兑现稳生产补贴、稳动能补贴,区商务部门负责兑现稳订单拓市场补贴,第十二条本细则所涉及的产值等相关数据以万位计算(舍尾法),第十四条本细则所需资金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安排,分别纳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业务主管部门年度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