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附件: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1日附件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二)待遇标准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12万元研发经费和30万元生活补贴,二、新培养引进的博士(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一)申请对象2022年4月1日以来,(二)待遇标准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三、企业新培养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申请对象2022年4月1日以来,四、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一)申请对象2017年3月28日以来用人单位培养引进到我市工作满6个月,(二)待遇标准可享受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五、有关说明1.本细则有关人才待遇与中山市原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待遇、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青年人才奖励金不重复核发,上述第四点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与中山市特聘人才、其他类别青年后备人才待遇不重复核发,依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申领青年后备人才生活补贴,3.在站及出站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新培养引进的博士待遇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全日制硕士等青年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由市、镇(街)两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解读【媒体】硕士可领3万元,中山青年后备人才待遇新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