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3〕86号各市、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工信规〔2023〕4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由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择优遴选产业发展水平高、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治理服务完善、细分领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至我厅,每个县(区)申报的集群数量不限,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再另行组织开展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三、请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2023年度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双面胶装(一式1份)后报送我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特此通知,联系人:陈贻光,联系电话:653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