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河人社规〔2021〕1号)文件精神,创办农家乐人员吴芬、返乡创业曾文锋、毕业五年内吴云豪、复退军人苏林夫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登记失业人员谢文靖、毕业五年内吴云豪符合创业租金补贴政策(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附件:自主创业享受创业资助及租金补贴公示名单.xls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