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二)引育产业链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四)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市重点监测企业按每增加3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六)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三、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八)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市级示范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九)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四、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十二)鼓励"工业上楼",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存量总部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提能升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入库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组织奖、个人奖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市场监管局)六、加强产业空间保障(十八)加强工业用地供给,(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二十四)增强企业用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