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山市2022年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稳增长措施》(中商务建字〔2022〕65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稳增长措施》《中山市商务局关于中山市2022年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稳增长措施相关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中商务建字〔2023〕6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实地核查、市商务局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委员会组织审核等环节,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附件:2022年第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稳增长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5月19日联系及监督方式:1.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联系电话0760-89892390,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2.中山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附件:1.附件:2022年第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稳增长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