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和申报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研究,拟对母长国等12位同志连续工龄认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认定情况母长国男嘉宝公司拟同意认定1984年4月至1984年11月的连续工龄何小会女二建司拟同意认定1993年9月至1994年10月的连续工龄陈德兴男织布厂拟同意认定1984年7月至1984年11月的连续工龄杨会琼女佳欣染织服装厂拟同意认定1993年7月至1994年12月的连续工龄熊英女丝绸厂拟同意认定1989年5月至1992年11月的连续工龄梅质珍女麻纺厂拟同意认定1989年9月至1990年5月的连续工龄唐燕女雪茄烟厂拟同意认定1993年12月至1995年4月的连续工龄张能男农商行拟同意认定1987年10月至1991年11月的连续工龄曾志平男红旗机械厂拟同意认定1986年2月至1988年12月的连续工龄唐建君女佳欣染织服装厂拟同意认定1993年5月至1993年11月的连续工龄何正均男一建司拟同意认定1964年12至1965年2月的连续工龄雍兴贵男一建司拟同意认定1979年8月至1982年11月的连续工龄母长国等同志的连续工龄情况是否属实,敬请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情况,联系地址: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89号)联系电话:0817-8622431、8629105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8日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