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520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按照省通知和《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申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各地可推荐申报2家,在通中央管理企业、优先支持领域的可分别推荐申报3家、2家,请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两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所属县(市、区)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工程中心名称,联系电话:85098676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18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