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泛开展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宣传,二、宣贯对象(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检验人员,(二)各起重机械生产、安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三)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四、宣贯方式(一)集中宣贯,一是由局邀请专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检验人员、起重机械重点单位进行集中宣贯,对辖区内其他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组织宣贯,学习宣贯《办法》活动是今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宣贯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反馈各自工作情况及宣贯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分局要认真总结宣贯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及相关制度,把宣贯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