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肇庆市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现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已向税务部门办理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且2022年度研发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三、申请材料(一)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需扫描PDF版报送至所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四)2022年度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107-1表+107-2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交),(五)建立研发费辅助账或专账证明材料(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辅助账汇总表),企业获得的补助资金=经核定的企业研发投入×系数(当年市财政年度预算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当年全市所有申报企业研发实际投入总额),补助资金不超过该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属年度缴纳入地方库所得税额度,且单个企业年度内补助不超过50万元,五、申报时间和程序(一)企业于6月19日前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二)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汇总(见附件5),于6月26日前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PDF版一起报送市科技局,(二)业务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赵善通2899813端州区科技局:冯振宁2279214鼎湖区科技局:梁婉莹2622997高要区科技局:彭益龙8398780四会市科技局:潘海健3362740广宁县科技局:卢梅珠8632653德庆县科技局:莫志顺7788505封开县科技局:邓建红6663739怀集县科技局:蔡洁枫5523235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王芳3646032肇庆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谢珊2588327附件1: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2: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docx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附件5:企业研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xls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8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