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经研究决定发布“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一、申报须知(一)培养对象的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与培养对象须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二)公务员不得作为培养对象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培养项目,二、申报与推荐方式1.“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培养项目通过自治区工信厅官网(gxt.xinjiang.gov.cn)的“天山英才优秀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所在单位和培养对象在申报培养计划前,请先核实“天山英才优秀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中单位名称信息、推荐单位名称信息以及申报人信息,推荐单位统一为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工作,四、申报限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一)同一人选在同一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二)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人事处,培养对象在通过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工信厅人事处:窦元0991-4542640刘炳玉0991-4520716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工信厅人事处(二)兵团工信局兵团工信局办公室:赵天喜0991-2896882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光明大厦12楼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附件:天山英才”培养计划优秀工程师培养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