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委组织修订了《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黄浦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2月21日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黄浦区委关于黄浦区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决定》,第二条(资金来源)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促进我区时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第五条(支持方式与额度)根据项目的社会影响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次性最高支持20万元,对占地面积5000平方至7000平方(含)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80万元,对占地面积7000平方以上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20万元,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50万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70万元,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20万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支持30万元,(五)支持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促进黄浦区时尚产业发展的商旅文活动,活动成本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20万元,申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一)《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第七条(审批程序)区商务委于每年上下半年各发布一次《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