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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8年6月3日)

黄浦区人民政府 | 2023-05-17
区相关单位:《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区领导审阅通过,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2023年5月6日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推进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第二条(资金来源)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促进我区时尚产业发展的资金,对占地面积7000平方以上的且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120万元,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40%,对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50万元,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项目一次性最高支持70万元,项目的具体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50%,且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资金投入总量的30%,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量的10%,申报材料包括下列材料:(一)《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第七条(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区商务委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发布一次《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链接:【政策解读】《黄浦区促进时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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