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建设的规划,(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四)拟订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在我市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八)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十)承担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市科学技术局应当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