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市监标准〔2020〕224号),现就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对象(一)2021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项目,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各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模式,(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1.申请补助经费的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至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二)线上申报模式各申报单位需通过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网站注册登录后申报,请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13696839459),附件:1.《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2.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3.福建省标准化工作补助经费申请表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