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财社〔2017〕36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人综〔2015〕143号)规定,经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将罗盛等27名同志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申报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止,在此期间,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99-8842311、0599-8871573,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