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拉萨经开区外资外贸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园区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聚焦“四件大事”,根据《关于印发<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实施措施>的通知》(拉经开管发〔2020〕17号)内容,现就关于开展拉萨经开区外资外贸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及对象考核对象:2020年、2021年、2022年期间注册或迁址在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海关代码为54012、54016)开展外资外贸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考核所属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2年度考核兑现工作在海关提供相关数据后进行),注:凡迁址企业在迁入拉萨经开区、拉萨综保区之前的外贸数据不予兑现,二、考核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31日(二)申报要求1.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拉萨经开区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2.按照附件2《拉萨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产业扶持金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注:相关企业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把政策兑现所需材料均送至拉萨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行政综合中心605办公室,材料提交人需是企业负责人,取消其扶持资格,2.本次兑付工作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严禁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给予或收受任何好处,企业一律取消考评资格,联系电话:0891-6016604/6016606、15823925327附件:1.拉萨经开区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2.拉萨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产业扶持金申报材料清单3.真实性承诺书拉萨综合保税区管理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1拉萨经开区扶持政策资金申报表附件2.拉萨经开区外资外贸企业产业扶持金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