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贸〔2014〕1715号)精神,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对各旗区上报2023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评审,现对拟立项的项目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期内对拟立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受理联系方式:鄂尔多斯市财政局经贸科8581682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8581689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