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满足企业岗位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形成《南山区2023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考项目表》(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南山区企业在岗员工、辖区居民,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南山区企业在岗员工与南山区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全职有效劳动合同,(二)南山区居民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南山区户籍人员或者居住在南山的非户籍人员,二、申报条件承训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三、申报资料(一)《南山区2023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二)《南山区2023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规模证明》(附件3),(三)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资格证明含营业执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六、其他事项(一)每家单位申报的培训项目不超过2个,(二)区人力资源局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费用标准等,并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人力资源局与承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区人力资源局将根据专家意见,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5月15日(联系人: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