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在本市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新向彭真等6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资助,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监督联系电话:7809222附件:惠城区一次性创业资助企业汇总名单(2023年第1季度).xls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