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全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和对象凡在南昌市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均可申报,(二)能力和业绩条件1.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参加相关农业知识学习培训,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三、申报审核和推荐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3.反映本人在从事农业种植或养殖中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个人业务总结1份,申报职称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所在村委、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县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各乡镇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联合审核,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专业是否与从事专业一致,严肃认真做好职业农民的申报工作,申报人在申报职称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电话:0791-86516569附件:2023年南昌市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信息汇总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