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白云区(以下简称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白云区企业申报高企的受理截止时间与市认定通知要求一致,第1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7: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第2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7: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第3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17:00(以省阳光政务平台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可申报高企认定,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三、申报渠道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企业需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获取“国家高企工作网”上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号,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高企国家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我区将退回企业“省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资料,(三)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省、市、区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