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高企奖补申请工作,已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泉州完成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二)申请条件2021年以来从泉州区域外整体迁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三)申请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迁入地工商、税务等管理机构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企业在高企有效期内在我市完成落户,完成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纳税申报表(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5.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二)申请外地整体迁入高企的补助企业,申请资助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部门,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在收到企业补助申请材料后,开展实地核查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核查情况表》(见附件1)并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意见,(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三、咨询与联系方式泉州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张燕芹,电话:0595-22579359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幢917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核查情况表2.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补助申请表泉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