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州人社局)了解到,对全州符合条件的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已向和硕县305家企业、2657名职工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132.85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第一时间享受到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我州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以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监测对象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业,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各级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我州还全面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模式,更大范围推动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速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