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 | 2023-05-11
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医疗应急工作重要性认识医疗应急工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要一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二、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准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洪涝、泥石流、地震、台风、极端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准备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工作,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发生情况、伤员规模和伤情等信息是全面、有效开展医疗应急工作的必要条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所在医疗机构要落实岗位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医疗应急相关信息及时报送,事件发生地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报告有关要求,四、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国家、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为核心力量,高效、有序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一)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响应,五、加强医疗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我委印发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国卫医急发〔2022〕35号)有关要求。

更多精选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2023-05-1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