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3〕175号),安排我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40万元,结合我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上报情况,拟将上级投资补助资金下达至沙溪乡瑶奢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项目名称:明溪县沙溪乡瑶奢村村庄道路提升改造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沙溪乡人民政府,三、项目建设地点:沙溪乡,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2024年,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600米,拟补助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40万元,其余资金由沙溪乡人民政府筹措解决,七、劳务报酬发放:该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20%的基础上,由沙溪乡人民政府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具体发放名单和金额由沙溪乡人民政府另行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0日监督电话:12317、0598-2811536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