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建函〔2023〕40号高新区、综保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19〕48号),现将《2022年度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辖内限上企业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奖补范围出具初审意见,并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及扫描版按企业名称命名后打包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专此通知,汕头市商务局2023年5月9日(联系人:黄佳妮,联系电话:88857323)附件:1.附件1: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办【2019】48号).PDF2.附表1申报表.xls3.附表2汇总表.xls4.附件2:2022年度汕头市促进大型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