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丹政办发〔2022〕17号)精神,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吸纳应届或毕业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反馈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5天,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联系人:张福卿联系电话:6600709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明细表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