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抽查对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四)抽查方式及抽查程序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股室内随机从《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过程记录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过程记录表》、《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