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筹设、设立办理流程(一)受理,举办者向镇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及材料清单(一)中所有材料,向市政务中心教育行政审批窗口报送材料,市政务中心教育行政审批窗口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举办者筹设完成后提交筹设情况报告及材料清单(二)的所有材料至镇学校,镇学校向市政务中心教育行政窗口申请设立验收,市教体局民办教育股会同文旅广电局、科技局的相关股室及体工办在受理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集中审核申报材料(材料清单二),市教体局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结论,市教体局将于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附:汨罗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筹设、设立材料清单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6.《汨罗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筹设审批表》,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提交下列材料:1.《汨罗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汨罗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登记表》,7.《汨罗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