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景经商〔2022〕114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支持企业稳生产补助的补充通知》(景经商〔2022〕13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企业电费补助的补充通知》(景经商〔2022〕166号),经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园区初核,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审查、复核,现将2022年度电费补助、稳岗补助(二期)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9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及来访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联系人:严小霞,联系电话:0578-5085995,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西路30号,附件1:规上企业2022年电费补助(二期)公示表.xlsx附件2:稳岗补助(二期)公示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