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园区)经发局:现将扬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你们对照相关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一、申报程序平台申报采取线上模式,申报单位登录扬州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易申报”系统(http:sme.yangzhou.gov.cn),于5月8日至5月28日完成线上申报,另我市4家市级示范平台高邮众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鑫至小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市顺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需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二、相关要求请各乡镇(园区)经发局于5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并将2023年度《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审核后盖章报送至我局技术创新科(商务大厦503),并同步上传线上审核系统,联系人:陆鑫、段欣联系电话:84688408、85080425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2、扬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pdf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