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特色博物馆评定办法(暂行)》,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共评选出25家第二批自治区特色博物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1.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红色文化展览馆2.新疆大学校史馆3.新疆农业大学校史馆4.新疆有色陈列馆5.乌鲁木齐市丝绸之路陶瓷科技艺术馆6.霍尔果斯国门文化展示馆7.昭苏灯塔牧场知青馆8.伊宁市巴彦岱镇王蒙书屋9.新源县西域酒文化博物馆10.伊宁市汉家公主纪念馆11.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军工纪念馆12.吐鲁番楼兰酒庄葡萄酒博物馆13.木垒草原坎儿井博物馆14.奇台县腰站子小麦博物馆15.奇台县新疆第一窖古城酒博物馆16.玛纳斯县赵凯红色记忆收藏展览馆17.岳普湖县卫国影像馆18.英吉沙县鸟类科普馆19.巴里坤印象馆20.哈密左公文化苑21.额敏记忆馆22.克拉玛依红色记忆展览馆23.乌恰县布茹玛汗·毛勒朵戍边馆24.富蕴县可可托海地质陈列馆25.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历史展览馆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电话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人:高丹丹电话:0991-5573098公布时间:2023年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