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加快嵊州小吃产业发展,对通过验收的标准店(特色店)、品牌店分别给予统标企业每家0.3万元、1.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验收的在北京、上海、杭州、宁波、绍兴和嵊州主城区开设的嵊州小吃旗舰店(城市窗口店)按照当年房租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一次性给予小吃协会30万元补助,给予一年一次性5万元补助,按照一年一次性20万元给予补助(不满一年的按月比例给予补助),对嵊州小吃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际生产设备和冷链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完成相应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一次性5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冷链运输小吃产品年单量100万件以上的且销售额500万以上并已入库的企业,按每单0.3元给予补助,12.支持培育嵊州小吃产业园,支持嵊州小吃产业园评星晋级,四、其他事项1.《“嵊州小吃”统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嵊市委发〔2019〕124号)中涉及“扶持嵊州小吃产业发展”所有奖补政策均按此方案执行。